2016年浙江职工医保账户余额可给近亲属使用!(附详细解读)

时间:2011-07-29  来源:金融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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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个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从8月1日起,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可给近亲属使用啦!


  那这些余额要怎么使用?有哪些限制?如何操作?怎么知道自己的医保余额?今天,政务君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听到了最新、最的信息,以及最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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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内容
你需要先了解的是


  在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的使用范围如下:
1
当年资金
  
1.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普通、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
2
历年余额
  
2.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怎么把余额给家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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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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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使用情况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绕晕了?看后面解读O(∩_∩)O~)

2)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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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操作?
  
a)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

b)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另外,还能用来给家人买保险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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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什么样的医保账户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
答: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

2、是所有余额吗?
答:是指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非当年资金。

3、只可以给一个家属使用?
答: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4、使用余额的近亲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a、近亲属须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一定是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

  b、当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账户结余不足时,可为其支付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

  c、可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5、跨省可以实现吗?
答:双方均须是浙江省医疗保险参保人, 医疗费用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产生。

6、怎么结算医疗费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a、如果是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保卡。

  b、如果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或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费用核销。

7、小政在杭州上班,有职工医保。爸爸老政在台州生活,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双方在绑定账户后,使用结余资金时如何操作?
答:老政保留相关费用凭证,小政拿着这些凭证和相关身份凭证,到杭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销这笔费用。

8、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2016年8月1日。

2016年浙江职工医保账户余额可给近亲属使用!(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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