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交通运输厅拟录参公人员公示

时间:2019-05-15  来源:公务员考试  阅读:

【导语】2018四川交通运输厅拟录参公人员公示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本站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公务员公示公告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本站的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12.jpg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确定谭源等30名同志为我厅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拟录用人员。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或省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28)85525153。

  驻厅纪检组联系电话:(028)85525315。

  >>>相关阅读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018四川交通运输厅拟录参公人员公示

https://m.shkuanshun.cn/zigeleikaoshi/44023/

推荐访问:四川交通运输厅厅长 四川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
本类排行 本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