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海南二级建造师注册和印章停止收费通知已发布,为了让考生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下面本站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二级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的相关问题,欢迎大家的关注,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请关注本站的更新。
关于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注册和印章费,对2018年11月23日前已受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业务的,由我中心完成印章制作及发放工作。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继续延用全国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的印章模式,其印章制作由印章制作人前往所在地经印章厂自行刻制。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https://m.shkuanshun.cn/jianzhugongchengkaoshi/49138/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