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9-06-18  来源:工作总结  阅读:

【导语】工作总结还是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经之路。通过工作总结,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寻找出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以下是本站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20xx年,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

  按照工作职责,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年初牵头拟定并以党组名义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二是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派驻局纪检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规划分局负责人分层次单独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层层签订,明确了市城乡规划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压实了党风廉政主体建设责任,并及时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化情况发文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其工作职责;三是牵头拟定并以党组名义下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人、任务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四是坚持把加强对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盯分工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放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督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

  一是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业务会等重大会议上对党组行政决策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提醒告诫依纪行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对全局重点、亮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和省市目标绩效任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督办和跟踪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局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招投标和商务谈判工作的过程监督,加强对重点业务科室和业务岗位的监督检查;四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廉政勤政谈话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关口前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通过对各类廉政勤政谈话进行梳理,规范谈话程序、明晰谈话内容,制发了《廉政勤政谈话制度》,有效解决了廉政勤政谈话“谁来谈”、“怎么谈”、“谈什么”的问题,推动“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xx年以来,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和派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共开展任职谈话12人次,提醒性集体、个别谈话26人次,函询相关部门或个人3次;下发《监督建议书》1份,要求明确局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范围、时限和责任单位,强化制度执行;五是组织除主要领导外的班子其他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共27人,向局党组和派驻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其中1名班子成员和4名中层干部在大会上向派驻局纪检组述责述廉。

  三、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配合局党组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局“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1次,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二是组织征求党风廉政及政风行风建议意见会议1次,设立廉政勤政举报意见箱5处,收集意见近40条,并发文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发放函询通知2份,个别问询谈话6件次,针对党风政风行风意见征询会对相关科室进行诫勉性廉政勤政谈话2人次;三是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含合署办公人员)共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64份,并层层压实责任,由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组织清理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四是按照规定,配合市委干部考察组、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对有关提拔交流、奖励表扬考核和推荐等对象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共19份;五是牵头会同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全局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的巡察监督。采取查阅资料、个别座谈、随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和4个规划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及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已对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了3轮集中巡察,总体情况良好。

  四、严肃纪律审查

  一是加强与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协作和积极配合,在规划容积率管理上与市纪委、监察局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每年底定期向市纪委上报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情况,积极配合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核查;二是按照“两个为主”的原则,在案件办理和政策把握上坚持以上级纪检监察的领导为主,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联系、协作、沟通、报告的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向市纪委相关处室学习请教,交流沟通案件办理经验,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防腐反腐工作模式;三是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原则,凡群众有举报的,坚持认真核查,并处理回复,今年回复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信件1件,初核案件4件,线索排查3件,配合市纪委办理1件,参与办案陪护2次。开展针对“粼江峰阁”等项目投诉举报提醒性廉政勤政谈话20余人次。

  五、强化警示教育

  充分把政治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学习,持续深入推进《准则》《条例》及释义的贯彻学习,邀请绵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华雄到局作《自觉坚持‘高线’,始终坚守‘底线’,共同巩固绵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专题党课,强化反腐倡廉和正风肃纪;二是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专题讨论;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二)--陈进案警示录》、《镜鉴》、《贪欲打开堕落之门》和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四是向局班子成员发放《忏悔实录V》,并组织撰写读后感言;五是编印纪检学习简报4期。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进行摘录,以《规划错了的“人生”》为题,对湖南省长沙市市政建设局原局长顾湘陵腐败案剖析进行“以案警示”;六是适时对新进工作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性、警示性谈话,遏制不廉洁行为苗头,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20xx年进行集体岗位廉政勤政谈话20人余次,新入职人员任职廉政勤政谈话5人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人次。

  六、推进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的监督。结合规划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岗位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岗位腐败风险和管理漏洞。继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明确要求局各科室、分局结合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该新建的新建,该补丁的补丁,全年建立各类工作制度、机制10余个。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解决源头治腐问题,把权力和工作关进制度的笼子。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通报核查制度的通知》精神,以监督核查、通报促廉政建设。二是按规定运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监控和监督,积极预防权力寻租、防范审批腐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正确行政。今年就平台录入、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次。截止现在,我局行权平台工作数据录入103条。

  七、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派驻局纪检组长带头讲党课教育2次,加强对纪检组成员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注重用“六大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确保了分管工作人员无违反作风和廉政纪律的情况发生;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工作,对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及移送审理程序,依法依纪执纪,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制定了《派驻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流程(试行)》;三是以工作报信息,以信息促工作,按照市纪委关于报送政务信息的要求,全年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8条。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履行职责,聚焦主业,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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