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今日: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

时间:2014-10-17  来源:日历  阅读: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部法律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 展,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

历史今日: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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