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9-07-05  来源:事业单位  阅读:

【导语】企业单位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下是本站整理的单位财务自查自纠报告,仅供参考!

  篇一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底十月初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市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分别进行了自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还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检查。这次检查涉及到市属部门、各区、县和两千多个基层单位。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70%左右的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纪金额达三百二十万元。

  在这次检查中,多数单位态度是积极的,不少单位的领导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发动群众,分析财务管理和收支中的问题,并组织财会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市教育局除发动所属单位自查外,财务部门还对所属单位全部进行了检查,工作比较深入。

  但是也有少数单位进展缓慢,工作被动,敷衍塞责,个别单位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在,各单位正在整理汇总自查情况和进行处理工作。从检查的结果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之不正之风的影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断出现,有些情况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

  一、以种种手段化公为私或者损公肥私。

  近几年,事业经费虽然比较紧张,但有关方面还是尽可能的挤出了一些钱,举办了一些群众急需的事业。但有些单位却把这些事业作为谋利手段。

  如:小学办学前班本来是利用多余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学前教育,并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的好措施,但有些学校却将此办成了“集体班”,按集体幼儿园的标准收费,增加的收费要家长向单位报销;国办幼儿园出现了“议价班”;体育场出现了私分旱冰场收入;有些市政工程队把工程款存到街道服务队,然后套取现金,街道服务队从中提取1-5%的手续费,工程队将所余部分以种种名义分给职工。

  二、滥发衣料、工作服。

  有的单位自行提高了发放工作服的标准、质量;有的单位根本不应发放工作服,却私自发了化纤服装或毛料服装,塘沽区有十二所幼儿园所,在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处理滥发服装的文件发布以后,抢发了毛料服装。据初步统计,有九十五个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发放了衣料、服装,共开支五十一万元。其中有和平区教育系统的四十个单位,开支十四万多元。

  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实物。

  行政事业单位的奖金发放办法,市人民政府已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实物。如:寒假奖、暑假奖、学期奖、节日奖、子女教育补助、岗位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等。

  有的单位以收入不入帐或造假帐的办法私分公款。有的中学把行政预算的福利基金多次转给工会,然后以工会活动费的名义分给职工。行政单位财务自查双篇报告。发放实物的品种也很多,如躺椅、电镀椅、棉大衣、雨衣、蚊帐、铝锅、保温瓶、书包、茶叶、酱牛肉、熏鸡、小肚、火腿肠、奶粉、罐头等。乱发实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勤工俭学收入,办业余学校、补习班的学杂费收入或其他预算外资金。

  四、公费旅游。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有的借出差的机会游山玩水,有的以各种名义外出参观。据不完全统计,检查出来的公费旅游共一千二百多起。河东、南开两个区所属十四个单位公费旅游涉及一千一百八十一人,到过十七个地区。有的还是区领导批准或参加的。汉沽区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在海滨进行心血管病调查,结束后到蓟县、北戴河旅游五天。有的单位在组织公费旅游的同时,对没有参加旅游的人员还发了“旅游补助费”。

  五、私设“小钱柜”。

  有些单位采取收入不入帐,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虚列开支等办法截留公款。私设“小钱柜”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这类问题在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最多。

  红桥区一所中学就采取开收据不入帐、不开收据不走帐和随收随支等手段,将校办工厂卖铜灰的业务收入和学校出租教室的住宿费收入、学生赔偿费收入,虚列开支私分一万二千八百多元,以个人名义和储金会名义分别存入银行。红桥区教育局体卫科组织学生透视付给某中学的透视机折旧费,学校则作为“小钱柜”,事后以补助的名义私分给职工。

  六、乱摊派、乱收费、牟取非法收入。

  有些单位随便提高收费标准;有些费用应该统一报销,却要由所在单位报销;国办学校业余班随便提高收费,有的业余学校一学期收费三十元;借用学校教室,有的一间教室一个月收租金五十元。派出所收治安费;有些医疗部门自费药品不自费,西于庄卫生院乱开自费药品,随便记入医疗费联单,并私分了蚊香九千盒、卫生纸四千一百卷、红梅饮四千瓶等自费药品,共达二万四千多元。

  七、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

  当前,各级行政事业经费比较紧张,各单位也经常反映经费困难,但仍有些单位用经费搞基本建设。市体委用体育经费盖了职工宿舍;宝坻县教育局用教育事业费给局里盖了办公室,开支四万多元

  八、帐目不清、管理混乱。

  从这次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基层财务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不是个别的,给违法乱纪甚至贪污盗窃造成了可乘之机。四十二中学校办工厂五年不记帐;六十五中学有几笔帐款下落不明,校办工厂冶炼铜差几十吨对不上数;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帐款不符,差几百元,这些混乱现象,有些可能涉及到经济犯罪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精神,并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局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查找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亟待解决或加强的突出问题。各局属单位、各股室结合实际,深入查找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全县效能风暴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多数单位是重视的,并及时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进行了处理。红桥区、河西区还分别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检筹备组的主持下,选择典型案例召开了处理大会,维护了财经纪律,教育了群众,改进了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也有一些单位仍持观望态度,不是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出发,而是把乱发奖金实物看作是群众得点实惠,把“小钱柜”之类看作是“自主权”,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不积极处理,甚至对已经明确的处理办法还在考虑打折扣。这些情况必须严肃对待。

  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和责任者,要主动承担责任,要负责查明事情的真象、产生的原因并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的方案。把财务管理整顿好,并把事业引向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要以中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为依据,本着自查出来的从宽,检查出来的从严;主动检查的从宽,弄虚做假、隐瞒不报的从严;由于认识不明确违犯了制度的从宽,明知故犯的从严的精神,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别处理:

  一、凡属非法牟取的收入,由同级财政没收交库;自立章法规定的标准,立即停止执行;凡属挪用经费搞基本建设或其他非法开支的,一般要从一九八四年经费中抵扣。

  二、对于滥发衣料、厂服的问题,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1983〕147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准与委托商店合谋弄虚作假,采取“就地作价处理”的办法。

  三、奖金、津贴、补助应按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乱发实物、奖金和补助的,原则上应当退回。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并照顾职工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分期扣回或酌情减免一部份的办法,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责任者必须全部扣回。扣回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九八四年年底。具体扣还办法,由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于私设的“小钱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一切公款都必须按规定入帐,属于划预算内为预算外的应当划回预算内;属于按规定应列入预算外管理的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私设的“小钱柜”,一律追回,上交财政部门。

  五、各区、县、局已经对其所属单位违纪问题做过处理决定的,如与上述意见没有原则出入的,一般可仍按其原处理决定办理。各单位对于这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写出书面报告连同附表汇总上报。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篇二

  根据财政局文件【20x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二)加强督查。由分局纪检组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深入走访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边整改边犯错、拒不整改的股室、个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严处理。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单位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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