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1

时间:2010-04-14  来源:土地登记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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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2 在地籍铅笔原图上量算面积时,两次量算的较差应满足下式:
_
△P≤0.0003M√P
式中:P??量算面积,平方米;
M??地籍铅笔原图比例尺分母;
凡地块面积在图上小于5平方厘米时,不宜采用求积仪量算。
3.4.11.3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量算面积,均应独立进行两次量算。图上量算时,两次量算的较差在限差内的取中数。
3.4.11.4 面积量算单位为平方米,计算取值到小数后一位。
3.4.11.5 共用宗内,各自使用的土地有明显范围的,先划分各自使用界线,并计算其面积,剩余部分按建筑面积分摊。
3.5 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a.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b.地籍调查表;
c.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d.地籍勘丈原始记录;
e.解析界址点成果表;
f.地籍铅笔原图(计算机辅助成图除外)和着墨二底图、宗地图(土地证附图);
g.地籍图分幅接合表;
h.面积量算表及原始记录;
i.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见附录G);
j.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见附录H);
k.检查验收报告
l.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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